各设区市文旅局、人社局,平潭综合实验区旅游文体局、党群工作部,省直有关单位: 经研究,现将开展2021年度全省图书资料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凡符合《关于福建省图书资料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实施意见》(闽文旅职改〔2019〕15号)有关条件,且尚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在职在岗人员,均可申报参加图书资料系列高级职称评审。任现职时间截止至2021年12月31日。 二、材料报送要求 (一)申报所需表格可登录省文旅厅门户网站“公告”栏下载(http://wht.fujian.gov.cn)。申报人员须按规定内容填报,不得增减申报表格的栏目,并按《2021年度图书资料系列高级职称申报材料清单》(见附件,以下简称《清单》)的要求报送材料。 (二)公办学校、省属公立医院、省属科研院所和龙岩市等实行评聘合一的,须在委托评审函中标注单位的空岗情况。 (三)凡在教育部学信网能够查询到学历、学位证书信息的,仅须提供学信网的查询结果截屏图。在国外取得的学历、学位应提供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证明。 (四)近5年继续教育证明材料须经人社部门验证登记,其中2016年(含)起不少于90学时/年,2016年以前不少于72学时/年。 (五)“单位推荐意见”须对申报人的品德、工作能力、学术水平、业绩成果等情况提出综合推荐意见。 (六)申报人员应确定2篇已正式发表的学术论文或专著(破格人员增加1篇)作为“代表作”,将“代表作”名称填入《图书资料系列高级职称学术水平、业绩成果、论文答辩综合评价汇总表》“代表作”栏。用稿证明一律不予认可。 (七)所有申报材料统一采用仿宋字体、WORD文档填写(《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备案表》用EXCEL填写)和报送。《申报图书资料系列高级职称人员简明表》(以下简称《简明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以下简称《评审表》)用A3纸打印(评审表复印无效),其他材料用A4纸打印,所有表格均采取双面打印。申报材料的电子文档须与书面材料内容一致,按规定格式命名,如“张**+单位名称+申报图书资料系列高级职称简明表”、张**+单位名称+代表作名称等。《清单》中的第2、3、4、13项表格以及与正式发表一致的“代表作”电子版(WORD格式)打包命名为“张**+单位名称”,并由委托单位统一发送至指定邮箱。 三、其他事项 (一)申报人员须签署《个人申报职称诚信承诺书》(《评审表》第1页),提交的申报材料应真实、准确、齐全。用人单位应对申报人员的学历学位、专业技术工作资历、论文论著、奖项、业绩成果等逐项进行认真审核,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用人单位应按规定将申报人员的《评审表》《简明表》等在本单位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情况填入《评审表》“申报材料公示情况”栏。公示期间群众有反映的,应认真调查核实,调查结果不影响其申报的,方可推荐。 (三)申报评审高级职称人员均须参加面试答辩。 (四)为端正学术风气,将委托相关专业机构对申报人员提交的论文(专著)代表作统一进行文本复制比检测。论文(专著)为外文的,需全文翻译成中文后提交。论文(专著)文字总复制比检测超过30%(不含30%)的,一律不予提交评委会评审。因电子版代表作与正式发表代表作不一致导致查重率高于30%的,由申报人员负责。 (五)申报材料除《评审表》外,一律不退还,请自留底稿。 (六)申报材料请于2022年4月25-29日上班时段集中报送至省文旅厅职改办,逾期不予受理。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东水路76号2409室 联系人:邹峰瑜 联系电话:0591-87118160
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 福建省职称改革工作办公室 职改领导小组 2022年3月29日
附件 2021年度全省图书资料系列高级职称申报材料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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