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网讯(厦门日报记者 陈泥 通讯员 叶生明 林莉莉)昨日下午,思明区市场监管局莲前市场监管所启动简易处罚程序,对辖区一家餐饮经营个体工商户处以50元罚款。这也是“佩戴口罩”入法新规落地后,我市开出的首张罚单。 全国首个专项对“餐饮服务从业人员佩戴口罩”作出规定的地方性法规——《福建省餐饮服务从业人员佩戴口罩的规定》昨日起正式施行。昨日上午,莲前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对辖内加州广场和牛庄一带餐饮服务单位进行巡查,发现大部分餐饮服务单位已经都能按规定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从事加工制作、传菜等直接接触入口食品工作的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在工作时都能规范佩戴清洁的口罩。但检查也发现,仍有部分经营户存在侥幸心理,不规范佩戴口罩,甚至不佩戴口罩。执法人员当场对9家未执行《福建省餐饮服务从业人员佩戴口罩的规定》的餐饮经营户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昨日下午,执法人员再次对这9家餐饮经营户进行“回头看”检查,发现仍有1家餐饮经营户从业人员仍未按规定进行佩戴口罩。执法人员立即用执法记录仪把证据进行固定留存,并当场用简易处罚程序,对该餐饮经营个体工商户处以50元罚款。 据悉,莲前市场监管所辖区内有2900多家餐饮服务单位,新规出台后,市场监管人员通过各类微信工作群,向餐饮服务单位发送了“戴口罩入法”等信息1000余条,印制并分发包含该法规和监督举报电话的宣传单2000余份。下一步,市场监管部门还将结合日常监督检查工作进行“扫街”宣传,督促餐饮单位将从业人员佩戴口罩等疫情防控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同步】 突击检查餐饮服务单位 落实佩戴口罩上岗新规 ![]() 厦门网讯(厦门日报记者 陈泥 通讯员 孔凡洁 薛艺坤)《福建省餐饮服务从业人员佩戴口罩的规定》实施首日,我市餐饮企业执行情况如何呢?昨日,湖里区禾山市场监管所联合禾山街道食安办,对辖区建发湾悦城、湖里万达等部分商场内的酒楼、餐厅后厨进行了突击检查。 新规明确要求从事加工制作、传菜等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在工作时应当规范佩戴清洁的口罩。依据新规要求,昨日中午11时许,市场监管执法人员和街道食安办工作人员首先来到潮福城建发湾悦城店进行检查。在餐厅大堂,负责点单和传菜的服务人员均按规定佩戴着口罩进行服务。现场经理表示,为了让顾客放心用餐,他们从去年疫情防控进入常态起,就要求员工每天到店后除了进行晨检、测量体温外,还要领取并佩戴好口罩再上岗。 在这家餐厅后厨,灶台前忙碌的厨师们也都戴口罩作业。但检查也发现,仍有个别餐饮从业人员个人防护意识不强,口罩佩戴得不规范。比如在该店后厨餐具清洗间,就有一名工作人员将口罩拉到下巴处;在切菜间,也有两名工作人员见检查人员一离开,就先后拉下了口罩。在湖里万达商场三楼的海底捞餐厅,一名后厨员工在备菜、传菜时,也有短暂拉下口罩、露出鼻子的小动作。 市场监管执法人员表示,新冠肺炎疫情给社会带来的重要影响之一,就是强调全员应培养起日常在公共场合戴口罩的习惯。尤其是直接与食品和食品相关器具有接触的餐饮服务从业人员,更应通过戴口罩来做好防护,避免飞沫、致病菌、病毒等进入食品加工制作、传菜等环节,从而推动行业卫生清洁状况进一步改善。 对于现场检查发现的个别后厨员工未规范佩戴口罩的问题,执法人员当场开具了《责令整改通知书》,督促商家立即改正。商家也表示,会加强对员工的教育,避免再发生类似问题。 除了要求餐饮服务从业人员佩戴口罩外,新规还明确,用餐人员发现从业人员未佩戴口罩,可以要求其改正,也可以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拒不整改的商家,会受到相应处罚。 “现在不少餐厅都已实现‘明厨亮灶’,消费者可以通过商家安装的后厨监控显示屏实施监督。”执法人员表示,一方面,餐饮服务单位应完善内部管理机制,切实督促员工落实规范佩戴口罩的新规;另一方面,市场监管部门也鼓励广大市民参与监督餐饮服务从业人员不佩戴口罩等违法违规操作现象。下一步,市场监管部门也将由点及面,强化法规宣传和监督检查,共同营造一个放心用餐、安全用餐的环境。 【走访】 本报记者调查发现:不少街边餐饮小店厨师口罩没戴好 ![]() 厦门网讯(厦门日报记者 张玉榕 林钦圣 实习生 陈慧璇 谢琰灵)《福建省餐饮服务从业人员佩戴口罩的规定》昨日正式施行,厦门的餐饮服务行业做得如何呢?昨日记者走访发现,商圈内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多数有佩戴好口罩,不过街边餐饮店内的从业人员则有的未佩戴口罩、有的佩戴口罩不规范。 商圈内多数餐厅服务员 有规范戴口罩 昨日中午12时许,记者在SM城市广场二期的一家酸菜鱼餐厅看到,厨师们戴着口罩在明档式厨房里面忙碌,负责点菜和送餐的服务员也都按规范佩戴口罩。该店店长郭先生介绍,疫情以来,他们都有要求所有员工上班期间必须全程佩戴口罩。 在一家主打西北菜的餐厅内,佩戴口罩的厨师们在作业,餐厅内的服务员也都规范佩戴口罩,为食客点餐送餐。 记者随后来到位于SM城市广场一期的麦当劳、肯德基、星巴克等大型连锁餐饮店发现,这些餐厅的服务员均有佩戴口罩,从厨师到收银员再到保洁员,每个工作人员的口罩佩戴方式规范。 在走访厦门SM城市广场的过程中,记者发现,商圈内多数餐厅的工作人员规范佩戴口罩。 街头餐饮店存在 工作人员不戴口罩情况 昨日中午1时许,记者还来到莲花二村附近,发现一些餐饮店的工作人员没有佩戴口罩。在一家麻辣烫连锁店里,记者透过玻璃窗可看到后厨的环境,有一位正在制作餐食的厨师没有佩戴口罩。同样的情况也发生在不远处的一家小吃连锁店,店里没有佩戴口罩的厨师正忙着为顾客制作餐食。 随后,记者在一家中式早餐连锁店发现,完全没有佩戴口罩的餐饮服务员不多,但多数餐饮服务从业者口罩佩戴的方式有误,不是将口罩拉到下巴处,就是未掩住口鼻。 同时,江头市场附近的大多数街边餐饮店,也出现了服务员未规范佩戴口罩的情况。记者在一家牛排店看到,负责送餐的四名员工中,仅有一名员工规范佩戴口罩进行餐食递送,其他三名员工则将口罩拉到下巴处。 记者观察到,不少街边餐饮小店的厨师会因为闷热的厨房工作环境摘下口罩,传菜员也会选择在就餐人数减少之后摘下口罩。针对这种情况,市民袁先生称,看到餐厅员工在配餐、送餐过程中佩戴好口罩,他们就餐才会更安心。 【链接】 《福建省餐饮服务从业人员佩戴口罩的规定》 一、从事加工制作、传菜等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餐饮服务从业人员(以下简称从业人员),在工作时应当规范佩戴清洁的口罩。 餐饮经营主体应当为本单位从业人员提供口罩,督促佩戴,并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张贴或者悬挂本规定。 前款所称餐饮经营主体,是指饭店、宾馆、有固定店铺的小餐饮等餐饮服务经营者以及国家机关、学校和医院等企事业单位食堂。 二、餐饮经营主体应当落实本规定,并接受社会公众监督、行业协会监督以及媒体舆论监督。 用餐人员发现从业人员未佩戴口罩的,可以要求其改正,也可以向县级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举报,并提供证据。 三、从业人员未按规定佩戴口罩的,县级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可以当场作出处罚决定,对个体工商户处以五十元罚款,对其他餐饮经营主体处以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四、本规定自2021年2月1日起施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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